警惕装修合同中的霸王条款

发布时间:2015-11-26 17:05:40
市工商局合同管理部门联合深圳大学法学院针对不同资质的办公室装修公司深入调查后还发现,遍布深圳的“办公室装修游击队”在办公室装修开工前,多数未与消费者签订办公室装修合同,签了也极为简陋,严重缺乏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条款;即便是与消费者签了详细合同的正规办公室装修装潢公司,合同中也是陷阱重重。采访中,对于办公室装修合同中一些典型的不公平条款,有关法律专家进行了分析点评。
 
霸王条款一:“乙方(办公室装修装潢公司)未按照工程施工规范办公室装修造成的环境污染,乙方有治理的责任。”
 
点评:办公室装修装潢公司如果在施工过程中造成了环境污染,就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而不论其是否违反工程施工规范。此外,办公室装修装潢公司不仅仅有治理责任,还应当对其造成的损害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霸王条款二:“工程竣工后,甲方(消费者)未经验收擅自使用,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点评:该条款武断地将消费者未经验收即擅自使用这一表现默认为验收合格,却未考虑具体情形中双方的过错。
 
霸王条款三:“甲方不得随意取消合同承包内容的施工项目,若取消的施工项目造价超过合同预算总价的20%时,需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否则需加付乙方50%的办公室设计费用,以补偿乙方损失。”
 
点评:该条款规定的出发点在于督促当事人履行合同。但在对于办公室装修装潢公司的补偿损失费的规定上,却显然不公平。
 
霸王条款四:“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3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3天内结算并付清尾款。”
 
点评:该条款是对工程结算提出异议期及付款时间、额度的规定,异议期限定为3天,在某些情形下对于消费者而言不合理。当消费者因为不可抗力难以在短短3天的指定期内发表意见,则对于工程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无法申诉。
 
霸王条款五:“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点评:条款看似合理合法,实则违反了侵权法的基本法理。本条款规定办公室装修装潢公司仅仅在违反有关规程和消防条例的情形下才承担责任,显然缩小了其承担责任的范围。
 
霸王条款六:“保修期间属于甲方购买展柜制作材料由乙方施工的项目,如有因乙方施工造成商场道具质量问题,乙方负责保修期间的人工费用,展柜制作材料由甲方负责。”
 
点评:在存在施工商场道具质量问题的情形下,无论是由消费者购买展柜制作材料还是由办公室装修装潢公司购买展柜制作材料,均应当由办公室装修装潢公司承担保修义务。

TAG: 合同 装修合同 装修

上一篇:办公室装修优质攻略
下一篇:办公室装修不能犯的忌

更多案例返回列表>>